 | 做为第一案,它的价值是很大的,不单纯的是因为契合法规的规定,
; F2 d' N& M) [8 ^6 h而是做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,相应的,全套的,健全的法律是很重要的,这也是<反垄断法>推出的原因.....
* |! V* U$ x! I! K; A( }$ G. C# n4 s: q9 j( {: I$ e, R+ t! `
试想能违反<反垄断法>的行业,都是在中国根深地固的,如果结合中国的背景,这个质检总局成了被告,如果一但垄断成立,那么就会有第二,第三个,可以涉及的面很广............; U( d8 a) w4 d5 F) o& ~
所以,这个案子的结果,与审理过程,是很关键的..........这也是这个<反垄断法>存在的意义..........# O; T+ B0 H: H* n1 A, L3 x1 G( o
/ ~( t$ o( p& {% f
| |